最高檢:7成以上職務犯罪案源於民眾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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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6月21日電(記者 隋笑飛)近幾年來,中國檢察機關每年受理10多萬件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舉報線索,為檢察機關查辦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提供了大量案源。在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案件中,群眾舉報或通過群眾舉報深挖出來的職務犯罪案件占立案總數的70%以上。這是記者21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柯漢民介紹說,近幾年來,面對複雜的反腐敗形勢,各級人民檢察院始終把舉報工作作為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業務工作來抓,完善並發展了舉報制度,採取的主要措施有:暢通舉報渠道,擴大線索來源;強化內部制約制度,防止對舉報線索該查不查、查處不到位、私自處理線索等現象的發生;規範舉報初核制度;完善保護舉報人制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調動公民參與社會管理的積極性;豐富了舉報獎勵制度。
2009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開通了12309舉報受理平台,同時更新了舉報網站域名。一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共接到12309舉報電話315770個,從中受理舉報線索30811件;最高人民檢察院12309舉報電話共接到舉報、申訴和法律咨詢等175552件,其中屬於檢察機關管轄的約占9%左右,屬於土地糾紛、違法行政、拆遷補償、不服法院判決等其他來電約占91%。
近日有媒體稱,有70%的舉報人受到了打擊報復。對此,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中心主任王小新21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這一報道與實際情況並不符合。
王小新介紹說,最高人民檢察院歷來高度重視舉報人的保護工作1991年發佈了《關於保護公民舉報權利的規定》,對如何保護舉報人做出了較詳細的規定。1996年頒發的《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定》,對舉報人保護制度特別是其中對舉報人的保密制度進行了更為詳細的規定。2009年修訂的《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定》,首次將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寫入總則,作為開展舉報工作的重要原則,進一步完善了事前、事中保護措施,充實了舉報保護的內容。
王小新說,在實際工作中,檢察機關通過嚴格執行舉報線索的管理、審查和分流制度,有效地防止了舉報線索洩密情況的發生。對發現的打擊報復舉報人案件,我們堅決 做到發現一件,查處一件,決不姑息。
2010年全國檢察機關舉報宣傳周活動21日正式啟動。為引導群眾正確行使舉報權利,鼓勵群眾舉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從1999年起,在每年6月的最後一周開展舉報宣傳周活動,舉報宣傳周每年一個主題,今年活動的主題為依靠群眾,反腐倡廉,服務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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