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為黃牛兌換月餅券遭解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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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 李鴻光 記者 錢朱建 晚報訊 上海某知名餐飲公司憑一張字條,證明下屬門店的經理潘震(化名)私下為“黃牛”兌換月餅券,並據此解除瞭與潘震的勞動合同。後因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上存在爭議對簿公堂,近日,靜安法院一審判決由該餐飲公司支付潘震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59500元;同時支付潘震兩年未休年休假工資7758.62元。 潘震於2008年9月1日進入該餐飲公司工作,雙方簽署瞭為期3年的 《勞動合同》,潘震被聘為門店經理,每月稅前工資為6000元。隨著潘震職務提升為區督導,工資也相應調高至月薪8500元。 2011年中秋節前夕,因該餐飲公司備貨不足,導致無法滿足持月餅券的顧客提貨,公司被迫出臺規定:允許顧客憑月餅券至下屬門店兌換現金券。 2011年9月11日,潘震在字條上簽字,確認他為“黃牛”兌換瞭價值32964元的月餅券。到瞭當月30日,該公司以潘震協助“黃牛”利用月餅券套現32964元,該行為嚴重違反公司《員工手冊》獎懲制度解雇條款及《勞動合同法》規定為由,向潘震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並向潘震戶籍地寄送,但信件被退回。 當年10月20日,潘震至公司處簽收該解除通知。公司為潘震辦理瞭退工手續,並支付潘震工資至當月30日。後因雙方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雙倍工資及年休假工資發生爭議,2011年10月底,潘震申請瞭勞動仲裁,獲裁決認可由該公司支付違法解除賠償金59500元及兩年未休假工資7758.62元。 2012年1月,該餐飲公司向法院起訴稱,雙方勞動合同期滿後,公司在為潘震辦理續簽合同過程中,發現潘震在濰坊門店外角落處,私下為“黃牛”兌換32964元的月餅券,該行為嚴重違反瞭勞動紀律,綜合潘震進公司門店後的一貫表現,公司在2011年9月向潘震發出書面通知,決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認為該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合理合法,請求法院判令不予支付上述錢款。 法庭上,潘震辯稱與“黃牛”兌換月餅券是事實,但這是依據公司規定操作的。因“黃牛”持有月餅券金額較高,為維持門店正常秩序,才要“黃牛”退至門店後門處兌換,而兌換給“黃牛”的是面包券,不是現金。潘震聲稱該行為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不認可該訴請。 法院認為,法律賦予用人單位對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權,以保障用人單位的用工自主權,但為瞭防止用人單位濫用解除權,立法上嚴格限定瞭企業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禁止用人單位隨意或武斷地與勞動者解除勞動者合同。本案餐飲公司提供的字條,證明瞭潘震與“黃牛”兌換現金券的事實,但潘震操辦此事是在公司規定的范疇內行使權利,未損害到公司利益,公司更沒有證據證明潘震就此而獲取不正當利益,故潘震該行為不足以構成嚴重違紀。另外,公司舉證考勤記錄證明潘震的工作表現不佳,但潘震表示身為督導一職的他,在2011年7月前是不需要打卡的,據此法院認定餐飲公司與潘震解除勞動合同理由缺乏,不符合勞動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可行使單方解除權的情形,遂法院作出該餐飲公司敗訴的判決。 Tags: 設計公司, 網頁設計公司, 廣告公司, 網站設計, 平面設計, 互動媒體, 網頁設計, web design, website design, desig house, 媒體公司, iphone app, 程式設計, flash 網頁, flash game, 動畫設計, 網上商店, 網上宣傳, 後期製作, 網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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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g 18 Sat 2012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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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為黃牛兌換月餅券遭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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